【学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中国共产党都昌历史:“11.4”血案与“五人团”垮台
中国共产党都昌历史
第一卷 (1921-1949)
第七章 中共都昌党组织第一次恢复与发展
第二节 “11.4”血案与“五人团”垮台

国民党于1928年2月在南京召开二届四中全会,通过“整理各地党务案”,规定各地党部一律停止活动,由上面派人组织党务指导委员会,对国民党党员重新登记。因都昌“五人团”在县内确实包揽大权,横行不法,不利于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和省党部极其看不惯“五人团”的所作所为,便借“整理各地党务案”整治周新亚、江晓初、刘天成、邵继先、吴秋阳等人。
4月,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党务指导委员会派周梦昌赴都昌组织党务指导委员会,以代替“五人团”的党务维持委员会。周梦昌是都昌人,在南昌一师读书时与冯任过从甚密后加入共产党。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脱党,任国民党黎川县政府科长。由于有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和省党部的旨意,加上周梦昌与“五人团”有旧隙,所以周梦昌赴都昌上任后,成立国民党都昌党务指导委员会,周自任主任委员,沈懋楠、彭逸陶等为委员,把“五人团”排除在指委会之外,并由周梦昌代替了周新亚的县立小学校长职务。这下惹恼了“五人团”,他们收买搜罗流氓打手,骚扰围攻县指委,威逼周梦昌离县。周梦昌多次遇险,深感势单力薄,使向国民党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请求调离都昌。 1929年初,国民党江西省政府的民政厅长杨赓笙将余干县长杨祖厘调任都昌县长。县政府与县指委(县党部)通力合作,对付“五人团”。杨祖厘带来了省民政厅关于撤销刘天成职务改编警察队的密令。当时都昌警察大队有两个中队,一中队驻县城,队长刘天成;二中队驻七里桥,队长陆士郊。杨祖厘为防止刘天成发动兵变的故伎重演,利用陆士郊与刘天成的矛盾,与陆商量了一个对刘天成先缴械后撤职的办法,由陆士郊率二中队到县城,以检阅为名,趁刘天成不备,将一中队缴械,然后撤了刘天成警察一中队长的职务。刘天成灰溜溜地离开了都昌。杨祖厘看到“五人团”失去了武装力量的支撑,随即开始调查“五人团”成员的劣迹,发现周新亚侵吞县中心小学校款数百元,江晓初侵吞田亩捐六七百元,吴秋阳伪造资格威逼前县长肖蕴刚、孙泽民等。于是召集行政会议,宣布“五人团”成员犯罪确切证据,上报省政府。省民政厅和财政令函令:撤销江晓初财政局长和邵继先田粮处长职务。 “五人团”遭此打击,其成员内心不甘,周新亚及其党羽四处活动,企图挽回败局。当中共都昌县委委员、团县委书记吴士衡等人打入国民党县指委时,“五人团”就嗅察到了,周新亚通过刘士毅的亲信刘少樵等11人,给国民政府蒋介石和江西省政府鲁涤平写信,指控“周梦昌勾结沈懋楠、彭逸陶蒙蔽登记,获选指委,到县继续共产党工作,至上层指挥者杨祖厘。都昌县指委会成立之日,即中国共产党都昌县青年团活动之时”。但因周梦昌和杨祖厘都是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和省党部派来的,这些告状信都没有取得什么作用。 为纪念苏联十月革命12周年,1929年11月3日,中共都昌县委派交通员袁成尧从景德镇运来意土车标语,当晚组织党员在县城和农村各地张贴,引起国民党都昌县政府很大恐慌。翌日上午,县长杨祖厘召开会议,讨论防范办法,命令“县指委”采取措施。开完会后,周梦昌回到“县指委”驻地,他清楚这是什么人干的,气愤地说:“这些小鬼(指年轻的党团员)真大胆,他们敢这样胡闹,我把他们一网打尽!”打入县指委的吴士衡大吃一惊,赶忙向正在中心小学教书的中共都昌县委书记刘梦松报告。在周梦昌到都昌上任时,中共江西省委曾通知赣东北特委转告都昌党组织,注意周的动向。后来吴士衡和高致鹤等人被安排国民党都昌县党部当指委,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主任阮啸仙在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还批评了都昌县委这一作法,说“都昌还是国共合作形式,县委兼国民党县党部的委员”。因而,刘梦松等县委领导决定处死周梦昌,一是保全自己同志的安全;二是以此行动来接受中共江西省委的批评,纠正县委过去的“右”的“合作”作法。11月4日深夜,县委部署吴士衡、刘述尧等携带手枪在汪墩后垅村组织13名党员,带着锄头、马刀连夜赶到周梦昌居住的村庄,包围了周的家,除掉了周梦昌。第二天,城内舆论大哗,都说周梦昌是“五人团”杀害的。周梦昌家属也认为是“五人团”暗杀的。国民党县公安局、警察队四处搜捕凶手,在5日清早,刚巧遇见一个名叫牛桃林的剥牛的牛皮匠在街上路过。国民党的警察当即将他抓住,审讯时,将牛皮匠打得死去活来,只好招供是“五人团”叫他杀死了周梦昌,又将吴秋阳的家人捉来审问,也都供认不讳。周梦昌家属率先向国民党省政府告了“五人团”一状;都昌县政府和县“指委”本来就怀疑周梦昌是“五人团”杀死的,现在又有人证物证,也认定了“五人团”杀死了周梦昌,将铅印的《周梦昌惨死真相》的小册子发到全省各地,登报通缉“五人团”,吴秋阳慌忙逃往上海,周新亚逃到余干县,邵继先和江晓初也相继逃离都昌。劣迹斑斑、罪行累累的“五人团”彻底垮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