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0-10-06 09:5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10-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28070-0801-2012-0019
- 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
事项编码 | 36042800GA-FW-0001 |
事项分类 | 便民 |
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办理 |
行使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二)《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 |
办理主体 | 县公安局 |
受理条件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收费标准:(1)对申领、换领的居民收取20元/证;(2)对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法定期限 | 60天 |
承诺期限 | 六十日之内,交通不便地区可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 正常上班时间 都昌 县(区) 东街 街道(乡或镇) 彭家阁 路(村) 1 号 |
联系电话 | 0792-5223135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792-8278258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