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使用单位备案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8-03-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28070-0802-2012-0019
- 责任部门: 县公安局
事项编码 |
36042800GA-FW-0011 |
事项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名称 |
互联网服务、使用单位备案 |
行使依据 |
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
办理主体 |
都昌县公安局(法定) |
受理条件 |
服务器位于九江市都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联网单位(个人用户),服务器或管理员在本地的网站,均须到九江市都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网监大队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都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办理地点 |
都昌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楼指挥中心 |
联系电话 |
0792-5223135-4550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申请备案——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验证备案——结束 |
服务表格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备案登记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略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