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25〕45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都府办字〔2025〕45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县开展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1.《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8件文件(见附件1)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2.《都昌县“五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见附件2)已修改。
今后,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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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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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府办字〔2023〕15号) |
废止,文件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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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府办字〔2022〕65号) |
废止,与现行有关规定相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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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府办字〔2022〕55号)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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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工业高质量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都府办字〔2022〕51号) |
废止,已出台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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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建设创新江西科技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都府办发〔2022〕4号) |
废止,已出台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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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都府办发〔2021〕13号)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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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府办字〔2021〕56号) |
废止,文件已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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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都府办发〔2017〕25号) |
废止,已出台新文件 |
附件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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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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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都昌县“五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暂行)(修订版)的通知》(都府办字〔2025〕14号) |
第三节第一条第一款中的“②推动商贸综合体独立核算。推动商贸综合体、商品市场改变收银方式,实现统一收银,并注册为独立核算商品零售法人企业首次入库统计,入库当年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增加2000万元再奖励企业3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③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回都昌”,对新落户注册都昌,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年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并且在都昌申报入统成功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予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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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