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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府文〔2025〕20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经费的请示

日期:2025-06-13 17:09 来源:

都府文〔2025〕20号                      签发人: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

都昌县公安局在侦办多起开设赌场案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查扣冻结一批涉案资产。2024年经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135.5万元(其中1600万元为都昌县公安局罚没款)。2025年1月,都昌县法院误将都昌县公安局1600万元罚没款误缴至九江市财政局账户。

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罚没收入应按照执法机关的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现请求市政府将1600万元罚没款划转至都昌县财政国库。

妥否,请批示。

附件:1.都昌县人民法院关于划转经费的请示

          2.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都昌县人民法院请求划转经费的批复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周巍;联系电话:15707920201)

附件1

附件2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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