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24〕17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都昌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都府办字〔2024〕17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都昌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2024年都昌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都昌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提升城区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集中整治城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都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都昌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争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当赶超进位排头兵”目标定位,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原则,立足于城市居民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水体、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为重点区域,持续深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力求以更高标准打造更为清洁、有序、宜人的城区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常态化、高标准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一是清理环境卫生死角。加大清扫、保洁和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路边、山边、湖边、河边、沟边、绿地、背街小巷、停车场、建筑工地、城区空地、工业园区、加油站、校园医院、景区景点、公共场所及各类建筑物卫生死角。二是开展“城市家具”擦洗和修缮工作。重点提升城区交通护栏、公厕、电箱电杆、公共座椅、公交站台、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确保干净整洁、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二)加强市容市貌管理。一是加强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运行秩序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行为,规范早、夜市及临时性经营场所管理。二是规范户外广告、店招牌匾设置,提升与周边景观风貌协调性,加强安全排查。三是打响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攻坚战。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整治农贸市场出摊经营、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清扫保洁不到位等行为。四是整治城区乱搭乱建。开展排查,摸清城区违法违章建筑底数,制定拆除整治计划,健全完善快速拆除机制,依法清理违建存量,实现违建“零增量”。五是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围挡改造提升整治行动。抓好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围挡的品质提升,促进城区围挡整体风格与周边环境融合。六是加强城区菜地乱象整治。清整城区各类菜地乱象,塑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七是加强城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联合商务、市监、城管、应急、消防等多部门开展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废品收购站(点)经营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都昌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三)着力整治交通秩序。一是集中整治城区路面四类交通乱象:①治理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照、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②治理机动车辆随意压实线变道、不礼让行人、超载超员载客、工程运输车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③治理车辆乱停和僵尸车现象。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各类市场、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等区域内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④治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集中治理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按照“应划尽划、宜划则划、停车入位、停放有序”的要求,加快推进人行道车位科学施划,对人行道违规停放的车辆由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联合执法,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四)全力攻坚环境顽疾。一是深入开展“线乱拉”整治。全面完成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场所、重要交通节点的线缆整治工作,分阶段推进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线缆整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牛皮癣”整治。联合公安、城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综合运用治、堵、疏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争取在“牛皮癣”治理上再进一个台阶。三是全面开展“泥头车”整治。加强对出入建筑工地的“泥头车”管理,严格落实工地、道路降尘措施,实现“泥头车”车轮无泥、车身清洁、密封运输。四是持续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五是全力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化管理,城区范围基本实现基础物业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国网都昌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都昌分公司、中国联通都昌分公司、中国电信都昌分公司、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五)加强黑臭水体治理。一是持续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水质监测,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实现长治久清。二是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治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负责河长及达标期限。三是深入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态。循序推进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实施清污分离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四是开展生活污水直排口溯源治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都昌生态环境局、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六)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明确源头减量、收运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推进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排治理,依法处理擅自倾倒、抛洒或堆放建筑垃圾行为。三是落实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四是大力推进工程渣土消纳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县工程渣土消纳能力,加强对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都昌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七)逐步完善基础设施。一是推进一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项目。①畅通交通网络。完成东湖大道“白加黑”,建成城东大道、城西大道北延伸项目,实施“东西二环”沿线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完成东街一巷、寺前巷、罗西路等7条道路建设。②擦亮城市底色。新建污水管网10公里、雨水管网6公里,提高城北地下雨污管网污水收集率,建成街心花园、惠民南路游园等公园绿地。③提高生活品质。高标准改造彭家峦、赵家咀等6个城中村和阳光花园(一期)、加工城等20个老旧小区,创建惠民、东湖2个完整社区。二是完善一批事关民生的设施修复项目。加强城区垃圾分类、裸土修复、停车施划、园林养护及窨井盖、人行道破损等设施修复。探索建立城市道路开挖联审联批机制,推动部门沟通协调、统筹管理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建设的挖掘工作,切实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和施工扰民问题。三是加快完善城市驿站、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关乎群众生活“急难愁盼”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控集团、国网都昌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都昌分公司、中国联通都昌分公司、中国电信都昌分公司、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
(八)数字赋能城市管理。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上线智慧城管、智慧环卫,开拓“人工+AI”“人巡+技巡”的城市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职能部门、各网格单位和属地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环境整治的先进典型、网格化管理的成功经验等,曝光反面典型,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各职能部门、各网格单位和属地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限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宣传发动,化解环境整治工作各类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各网格单位要全力组织开展好网格内环境整治,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实做细各项整治工作。
(三)做实网格化管理。城区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村(社区),县直及驻县单位及教育、医疗等所属二级单位抓网格,县整治办统筹协调,都昌镇、北山乡、大树乡三个乡镇组织发动,18个村(社区)112个网格具体实施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单位要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实行常态化巡查、督促劝导,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整治销号。
(四)严格督查考核。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管理实行一月一督查、半年度一考核、年终总排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