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林长制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江西省林长制条例》,围绕走深走实林长制首创品牌的目标,坚持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为关键、以强化森林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建设,交好林业答卷,贡献林业力量。
一、持续高位推进
1、召开总林长会议。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总结部署林长制工作。
2、适时发布总林长令。根据本地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和阶段性工作需要,通过签发总林长令、开展林长巡林等方式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
3、开展林长制考核。按照新修订的林长制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本级总林长会议审定,并以本级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坚持将林长制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等考核评价内容。
二、完善工作基础
4、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规范设立县级林长,确保县级林长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调整1名县级林长只负责一个乡镇的做法,实行分片区设置县级林长,确保林长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
5、推动林长巡林常态化。坚持林长巡林制度,细化林长巡林要求,创新开展“线下+线上”(即通过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巡林与实地巡林相结合方式)巡林,压实林长责任区变化图斑、问题图斑监管和整改责任,强化林长巡林管理。认真落实“三单一函”制度,完善内容要求,增强针对性时效性,杜绝形式主义,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6、严格巡护绩效考核。严格落实“一长两员”巡护责任,将森林督查变动图斑和发生问题与专职护林员管护工作实效挂钩,做实绩效考核,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森林督查问题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
7、强化林长办能力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林长办组织管理,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分层次举办林长制工作培训班,全面提升乡村林长办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林长办作用,为基层林长制工作和“一长两员”网格化源头管护体系有序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8、提升专职护林员履职能力。强化乡(镇、场)林长办对专职护林员队伍的直接管理,通过专职护林员巡护上报有效事件,全面压实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三、开展专项行动
9、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特别是县级林长职责作用,推动县级林长主动作为,着力解决责任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审计涉林问题和历年林业资源、环保督察等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10、开展森林督查变动图斑、问题图斑数量“压减行动”。压实县级林长责任,完善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一长两员”队伍作用,持续加大破坏林业资源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推动森林督查问题数量全面下降,确保林业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落实见效。
11、开展森林质量和效益“提升行动”。完成好省下达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和林农增收致富。
三、健全工作机制
12、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及时探索总结“林长+基地”“林长+检察长”等做法,进一步探索林长责任落实新机制,持续推动各级林长主动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13、完善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升级建设林长制数字平台,促进数字化与林长制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林长制创新升级,推动林长制数字化管理全面升级。充分用好九江市林业动态监测平台,完成平台即时图斑核查。
14、建立林长制标准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林长制地方标准——《林长制工作规范》,对林长制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等进行细化规范,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规范化运行。
15、加强调度通报机制。按照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加强对各地林长制工作调度,及时开展实地调研,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年工作顺利推进。
五、营造良好氛围
16、持续放大首届林长制论坛效应。认真贯彻落实首届“林长制论坛”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首创地引领作用,出台都昌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盘活林业资源、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转化通道。
17、持续开展林长制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林长访谈”“寻找最美护林员”等林长制专题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开展“林长制进党校”等活动,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和江西林长制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我县林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广泛公开林长名单及责任区、“一长两员”职责及管护范围、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