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县级考核结果的通报(2023年11月15日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都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都昌县林长制考核评分办法)要求,县林长办对全县24个乡(镇)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县级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步骤
考核采取各乡(镇)自查与县级调研查证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一是审核各乡(镇)报送的自查材料,同时结合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调取的专职护林员出勤率、有效巡护率和上报事件办结率等,对各乡镇“一长两员”履职情况及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分。
二是县林长办组织县林业局相关业务股室对各乡(镇)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是综合各乡(镇)自查、县级工作考核、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影响度评分情况,确定各乡(镇)最终考核评分。
2、 评分标准
此次评分标准共分为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影响度考核三部分。其中:
1、工作考核标准(30分)。主要按照2022年全县林长制工作要点和日常工作要求进行评分。具体包括:压实各级林长责任(10分)、完善源头管理机制(10分)、开展“护绿提质2022行动”(3.5分)、提升林长办工作实效(5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1.5分)。
2、目标责任考核(70分)。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10项保护性指标(53分),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等4项建设性指标(17分)。
3、影响度考核。对工作创新、上级表彰等加分,加分不超过10分;对受到国家和省点名批评、省级以上主要媒体负面曝光等扣分,扣分不设上限。
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评分,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乡(镇)按得分高低排序依次为:多宝乡、中馆镇、芗溪乡、土塘镇、和合乡、蔡岭镇、三汊港镇、南峰镇、大港镇、都昌镇、汪墩乡、阳峰乡、西源乡、春桥乡、大树乡、苏山乡、鸣山乡、周溪镇、徐埠镇、大沙镇。
考核等次为良好的乡(镇)按得分高低排序依次为:万户镇、北山乡、左里镇、狮山乡。
都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