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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日期:2026-04-28 17:51 来源:

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

城乡特困供养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赣民发〔2021〕7 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办理材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其他佐证材料。

五、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办理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提供合规授权书后2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792-5225028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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