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
城乡特困供养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赣民发〔2021〕7 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办理材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其他佐证材料。
五、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办理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提供合规授权书后23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0792-5225028
十、办理流程

国家部委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各设区市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重要网站
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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