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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翠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吨营养土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日期:2025-10-13 15:01 来源:


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5-10-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翠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吨营养土迁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4年10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5223693(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332600)

项目名称

江西翠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吨营养土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西翠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蔡岭镇蔡岭工业园九江绿缘环保公司院内


环评机构

江西领航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项目位于都昌县蔡岭镇蔡岭工业园九江绿缘环保公司院内,中心地理坐标:E116°24′30.234″,N29°29′21.749″,属迁建项目。项目租赁九江绿缘环保公司厂房建设,占地面积约17000m2。项目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秸秆、贝壳粉、菌菇渣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严禁掺入危险废物),经混料、发酵、陈化、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营养土的生产能力。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设高温好氧纳米发酵池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混料发酵陈化通过整体密闭负压收集至生物除臭塔进行脱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恶臭气体通过喷洒除臭药剂进行控制,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收集控制。有组织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分别执行颗粒物30mg/m3(1.5kg/h)、氨30mg/m3(1kg/h)、硫化氢5mg/m30.1kg/h)、臭气浓度1000;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执行颗粒物0.5mg/m3、氨1.0mg/m3。(二)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蔡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蔡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优化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 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生物除臭系统填料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营养土混料区、发酵区、陈化区、初期雨水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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