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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府办字〔2024〕32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6-27 09:58 来源:

都府办字〔2024〕32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都昌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7日

都昌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西省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指引(试行)》《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厨余垃圾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厨余垃圾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实现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独立运输、集中处理,从源头上解决因厨余垃圾带来的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的厨余垃圾管理网络。由特许经营企业对城区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业务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进行统一收运,规模化集中定点处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规范处置”的厨余垃圾清运处置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成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制度成立县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评价分析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统筹谋划下一步任务,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二)实现厨余垃圾源头规范管理。通过明确厨余垃圾产生者履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与具备资质的厨余垃圾收运服务单位签订收运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厨余垃圾,与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厨余垃圾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混入其他类别的垃圾。

(三)建立完善的集中收运系统。结合我县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推动收运处置单位认真履行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的责任,配置相应数量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并合理规划收运线路。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并保持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密闭,运输过程中不得倾倒、撒漏。每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一份台账,收运企业每日收运厨余垃圾时填写相关信息。收运企业每月整理一次收运台账。

(四)实行收运处置一体化模式。实行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模式,确保收运系统与终端处置系统有效衔接。将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协同处理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配套建成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四、实施范围和对象

都昌县城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以下统称为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五、实施步骤

全面推进都昌县厨余垃圾管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商超、学校、幼儿园、医院、国有企业与特许经营服务单位分批次签订收运协议,开展收集运输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监督、配合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城区所有大型宾馆、酒店、大型企业、食品加工厂、屠宰场、农贸市场与特许经营服务单位分批次签订收运协议,开展收集运输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监督、配合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城区各类中小型餐饮单位与特许经营服务单位分批次签订收运协议,开展收集运输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监督、配合工作。

通过三个阶段收集运输的运行,逐步做到餐厨垃圾收集全覆盖。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过程中根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逐步开展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对具备厨余垃圾单独收运条件的小区或社区,收运单位应纳入收运线路中进行收运。

六、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牵头我县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餐厨垃圾管理方面行政执法的指导和案件的办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考核考评。

县发改委: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处置收费办法,根据省有关要求,适时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经费保障。

县住建局:做好物业小区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政策宣贯工作,配合收运单位落实物业小区的厨余垃圾收运工作。

县市监局:加强一般餐饮行业管理,督促餐饮单位认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负责依法查处以厨余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都昌生态环境局:负责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单位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废弃油脂加工窝点予以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户)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规定,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县商务局:协助市监局指导餐饮单位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县文广新旅局:加强星级酒店和民宿的管理,督促餐饮单位认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县机关事务中心:做好各机关事业单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政策宣贯工作,配合收运单位落实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县卫健委:做好卫生系统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政策宣贯工作,配合收运单位落实各医院食堂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县教体局:做好教育系统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政策宣贯工作,配合收运单位落实各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县交管大队:对餐厨垃圾收集停靠点、收集线路的设定提出建议,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提供城乡通行的政策支持。

都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社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督促社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落实工作制度和相关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实施餐厨垃圾收运是构建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中关键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要把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高效推进。

(二)科学有序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调度和协调督导作用,抓好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能和方案要求积极履职,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各单位、运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可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向市民宣传厨余垃圾相关知识,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面普及餐厨垃圾收运的法规及意义,营造出人人支持、主动配合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考核监督。在做好对特许经营企业考核监管的同时,将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强化对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开设曝光平台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附件:都昌县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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