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三入手”开展名录库区域划分核定
基本单位名录库区域划分核定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都昌县经普办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为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单位底册,在开展专项整理更新名录库基础上,针对都昌经济普查工作的区域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核实核准全县基本单位区域划分,助推我县五经普工作顺利进行。
一、从调查对象入手,加大协调力度。经济普查调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广,我县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前期名录库区域划分核定工作。编办、民政、市监、税务等名录管理部门,及时提供单位名录资料,积极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单位比对及核定,参与普查数据的论证。工信、住建、交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普查对象办理证照,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在5月22日政府党组会上,五经普名录库区域划分核定工作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首肯。
二、从行政区划入手,完善数库基础。针对城关镇东街和西街棚户区改造实情,部分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搬迁,但注册地没有及时更新,存在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在地统计”的原则,做到普查区域完整、封闭,各普查区之间没有重叠和遗漏。同一乡镇内划分的普查区,合起来覆盖该乡镇的行政区划范围,保证了所有调查对象一个不漏全部统计上来。此次区域划分核实法人单位18853个,产业活动单位1082个。通过此项工作,全面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从法制宣传入手,依法开展核定。经济普查直接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我们通过村(居)委会大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力解除普查对象的顾虑和担心,更重要的是坚持依法核查核定,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明确权力和义务,告知什么是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做到依法普查工作从名录库核定开始,保证了五经普工作如期开展。